政协委员关注失独家庭

 

转发人民政协报2018-02-05期05版【民意视点】

近年来,失独家庭的生存生活状况引起不少全国政协委员的关注,有的委员甚至连续多年提出相关提案,为关爱这一群体助力建言。

早在2010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袁伟霞就曾提交提案,建议在养老院、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方面,考虑失独家庭希望政府提供条件,集中养老、互帮互扶的要求,出台相应政策,拿出一定的养老房,为其集中养老提供条件。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袁伟霞委员又根据失独家庭的新情况提出了新建议: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增加并明确对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群体的赡养保障条款,明确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法定监护义务,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条例,提高他们的医疗补助水平,根据年龄和经济收入等具体情况提供生活护理,帮助他们养老等。同时,失独人员达到一定年龄的,应确定相应计划生育部门为法定监护人,提高其社保医疗报销比例,提供生活护理,负责他们的养老、治病以及身后财产处理等事项。

 

2013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理事王书平递交了关于《尽快开展对失独家庭帮扶》的提案,呼吁政府把这项工作纳入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框架中加以部署和落实:建议政府尽早开展有关调查和摸底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档案,开展动态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对失独家庭的各项扶助工作机制,将一些必要的经济投入列入公共财政体系,优先投入,长期投入。倡导多种帮扶并举,对有需要的失独家庭提供分类帮扶,涉及到心理疏导、日常生活照料、岗位就业支持、医疗保健支持、专业技能辅导等诸多方面。全国政协委员尚绍华也提交了《关于完善法律,加强对失独家庭关心扶助的提案》,建议修订计生法,或出台一些相关的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失独家庭的救助标准。

鲍义志、王永庆、刘江龙、孙太利等全国政协委员都十分关注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在2014年全国两会小组讨论期间,纷纷呼吁应完善失独家庭养老体系,尽快明确并探索建立人性关怀体系。

 

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计生协党组书记、中国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杨玉学提交提案,针对失独人群最关心的住院护理问题,建议在调研、论证、测算基础上,由政府出资,建立失独家庭长期护理险并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范畴,为全国失独家庭建立保险保障。全国政协委员李兰建议加强对失独群体的心理关爱,将他们的心理康复纳入各级政府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鼓励和支持心理专业的社会企业参与失独群体的心理服务。

宋育英、田玉科、李仁真、杨云彦等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上联名呼吁,加大对失独家庭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对失独家庭相关保障和帮扶的实施细则,建立失独家庭帮扶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尽快建立全国失独家庭信息数据库,按照地域分布、具体困难和诉求等分类,针对性开展服务、救助等工作。

 

在2017年的全国两会上,也有迟子建、胡国珍、张全国、孟孝忠、钱学明、孙东生等委员撰写提案,建议国家及早出台关爱失独家庭的法律政策,将失独家庭成员纳入社会特殊保障群体,明确享受对象、享受标准、负责部门、资金筹集与发放管理等基本内容。统一补贴发放金额及医疗扶助报销比例。建立完善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机制。

今年的全国两会不久即将召开,相信会有更多的政协委员继续关注失独家庭,为完善相关政策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