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合同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

(2026 年 1 月 26 日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下简称基金会)业务合同的管理,加强对合同使用的 监督,防范与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基金会带来的风险,有效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第一 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合同指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

(二)、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所有的书面合同,包括: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

(三)、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基金会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四)、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二条 授权审批职责

(一)、基金会对外签订合同均需由基金会秘书长授权后方可代表基金会行使职权。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基金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涉及金额 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 或其他涉及基金会形象、声誉的合同签订需经理事长授权方可签订。

(二)、基金会领导(秘书长)职责

1、审批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负责单位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章。

3、授权具体经办人员代表单位签订合同。

(三)、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职责

1、经办人负责草拟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合同文本。

2、审核对方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 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

3、初步审核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商定的合同具体条款。

4、根据法律顾问以及财务意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

(四)、法律顾问职责

1、草拟基金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或单位重大、特殊合同。

2、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五)、财务职责

负责审核合同有关经济项目的相关条款,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合同拟定及审批流程

(一) 合同拟定

1、在业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基金会向签署方提供统一合同范本并制作合同。

2、合作双方认可合同文本后,交办公室由专人与基金会法律顾问联系,由法律顾

问对合同文本提出意见并审核。

3、由办公室交基金会财务人员,由财务人员对合同经济类相关条款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4、由合同履约部门负责人向单位领导确认合同签署意向内容。

5、如本单位为甲方,由对方单位先签字盖章。

(二)审批流程

1、合同经办人草拟合同内容。

2、 由部门负责人、经手人签字后,将合同文本(乙方已盖章)、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法律顾问意见、财务意见报秘书长审核,必要时报基金会理事长或请理事签字同意。

3、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原件交办公室保管,合同履约部门、财务部门留复印件

 合同的签署

(一)、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基金会法人授权的委托人签署合同。 授权委托人不得超越授权委托权限签署合同。

(二)、授权委托人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与基金会领导确认合同内容。

(三)、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基金会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 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本制度由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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