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新闻发布及发言人制度

(2026 年 1 月 26 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 根据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的通知》精神,加强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下简称基金会)新闻发布工作,建立新闻发 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特制定细则。

第二 《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新闻发布及发言人制度》是基金会与捐赠人和社  会各界沟通的重要渠道,是树立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做好  基金会信息公开、透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基金会声誉的重要手段。

第三 新闻发言人的产生。新闻发言人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担任,其他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采访或发布新闻信息。涉及基金会创始人的采访和报道必须经本 人同意并审稿。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及委托的发布权限,负责组织实 施基金会的重要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包括制定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 活动,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接受记者采访或安排记者采访;回应外界的误解、疑虑和传 闻;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进行评估、 分析和反馈。

 新闻发布的形式有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发布新闻通稿、使用互联网发布等。

 建立新闻发布体系。基金会新闻发布体系由新闻发言人、基金会财务顾 问、基金会法律顾问、具体项目部门组成。基金会官方平台的新闻发布工作由新闻发言 人负责审核,传播官员负责发布。

 新闻发布的内容。主要有基金会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基金会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涉及基金会全局性重大问题  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基金会发生的重大事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事实情况和基 金会的处置措施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说明;基金会的重要活动;其他应予公 开发布的事项。

 新闻发布内容中涉及的重要舆情,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以  书面形式,报送新闻发言人;涉及理事长及重要捐赠人的重要舆情,及时报送给当事人。

 新闻发布会的实施流程:基金会秘书处讨论确定需发布事项;新闻发言人召集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讨论发布口径;新闻发言人安排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提 供资料和信息;基金会传播官员拟制新闻发布通稿;由新闻发言人采取合适方式进行新  闻发布;基金会传播官员追踪报道并做好简报。如遇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基金会还需 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示、备案。

第十条 新闻发言人接受媒体采访,媒体需提供正式的采访提纲,记者提供合法证件,境外媒体还需提供北京市外宣部门或民政主管部门的推荐信;报道成文后需经 由基金会新闻发言人正式邮件确认后方可发稿,否则基金会有权追究媒体新闻失实责 任。

第十 本制度由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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